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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2, 2024 23:59:40 GMT -4
在涉及公共資金的調查中,檢察官辦公室有權在未經司法授權的情況下要求帳戶持有人提供資訊。這項創新理解來自戈亞斯法院第三民事庭,法官駁回了布拉德斯科銀行的上訴,並部分維持了一審判決。 對於報告員若昂·瓦爾德克·菲利克斯·德索薩法官來說,從議員要求打破公共帳戶銀行保密的那一刻起,他就在捍衛公共資產,這一事實迫使銀行機構在其行動中提供透明度。 他強調:“法律命令明確授予國會議員廣泛的調查權,因此,銀行不能否認有關銀行帳戶的資訊以及涉嫌不當資源的使用。” 聯邦最高法院仍在討論公共部在刑事案件的調查權。 米納蘇市檢察官辦公室正在透過公共民事調查對 黎巴嫩 電話號碼 前市議員和市議會前主席的行為進行調查。他被指控將商會支票不當存入他的銀行帳戶以及財務主管和一些員工的銀行帳戶,此外還僱用了幽靈員工。 由於該銀行不顧法院命令,拒絕提供客戶的註冊數據,議員提起訴訟,譴責布拉德斯科這樣做的義務。首先,請求被接受。 在戈亞斯州 TJ 案中,銀行機構辯稱一審法院無能、缺乏集體道德損害以及所適用罰款的價值。 在分析該請求時,法官排除了集體精神損害的可能性,並將先前適用的罰款減少至 5,000 雷亞爾。然而,他們仍堅持世銀應提供檢察官辦公室要求的數據。對報告員來說,銀行關於公共資源已存入私人帳戶的指控並不能成為拒絕遵守議員要求的理由,「因為調查的違規行為正是此類資金的轉移」。 報告員還回顧說,第 75/93 號補充法規定了聯邦議員的組織、職責和地位,根據第 8,625/93 號法律第 80 條輔助適用於州議員,規定任何機構不得反對議員,以任何藉口(保密除外),且不影響提供給您的資訊、記錄、資料或文件的機密性質。 選單 教學大綱如下:「民事上訴。公共民事訴訟。無能。該決定的影響。領土能力的限制。無論法院命令如何,都直接向金融機構索取資訊。證明賠償義務合理性的必要條件。集體道德損害。沒有證據。交通票。過度。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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