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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mahfuzhhh333 on Mar 31, 2024 6:33:09 GMT -4
1根據協議創建的電腦程式、資料庫或其他作品的專有權,創作(按訂單),屬於客戶,除非承包商(表演者)之間的協議另有規定和客戶。 2 若本條第 1 款規定的作品的專有權屬於客戶,則除非合約另有規定,承包商(表演者)有權根據以下條款使用該作品以滿足自己的需要:針對獨佔權整個期間行為的免費簡單(非獨佔)許可」。 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 1296 條:根據命令創作的作品 「1根據作者訂單協議,一方(作者)承諾 伊朗 電話號碼 根據另一方(客戶)的訂單,在有形介質或其他形式上創作合約規定的科學、文學或藝術作品。 作品的物質載體的所有權轉移給客戶,除非雙方協議規定將其轉移給客戶臨時使用。 作者合約為有償合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 作者的訂購協議可以規定將作者創作的作品的專有權轉讓給客戶,或授予客戶在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使用該作品的權利。 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 1288 條。作者訂購協議 在任何情況下,無論合約如何擬定,都不可能轉讓署名權並稱他人為作品的創作者。直接作者保留精神版權,包括表明其姓名或筆名作為作者的權利。如果作品是由工作室員工創作的,那麼工作室作為雇主有權要求在作者中註明其姓名。 「1在為僱員(作者)制定的工作職責範圍內創作的科學、文學或藝術作品(官方作品)的版權屬於作者。 2 僱傭作品的專屬權屬於雇主,除非雇主與作者之間的僱傭協議或民法協議另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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